答案选A,顺便给你分析下几类行政行为的区别。
(1)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别。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针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就“特定的”事项,作出有关该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非特定”人、事与物所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行为。它包括有关政府组织和机构制定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行政措施、作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和命令。
(2)内部行政行为和外部行政行为。所谓内部行政行为是指在行政组织内部产生效力的行政行为.而所谓外部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行政过程中针对作为相对一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政行为。
(3)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和依职权的行政行为。依申请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必须根据相对方的申请才能实施的行政行为,未经相对方的请求,行政主体不能主动作出行政行为,如颁发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行政行为。 依职权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可以主动实施,无需相对方的请求,如行政处罚(主动的行政行为)。